就业登记办理指南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1-02 16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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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设定依据:《就业促进法》、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》、《安徽省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》等

    服务对象:1.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;2.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;3.灵活就业的劳动者

    受理条件:符合服务对象要求

    办事程序:

    1.申请:线上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请;线下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属的社区(村)申请;

    2.受理:社区核对材料无误立即受理;

    3.审核: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核通过。

    办理材料:

    1.身份证明

    2.单位就业证明:省智慧就业系统或省社保系统查询,无需申请人提供;

    3.工商营业执照: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系统查询;

    4.灵活就业证明: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应提供灵活就业证明原件;



    办理时限:1个工作日

    咨询电话:0550-30324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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