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定依据:《就业促进法》、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》、《安徽省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》等
服务对象:1.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;2.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;3.灵活就业的劳动者
受理条件:符合服务对象要求
办事程序:
1.申请:线上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请;线下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属的社区(村)申请;
2.受理:社区核对材料无误立即受理;
3.审核: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核通过。
办理材料:
1.身份证明
2.单位就业证明:省智慧就业系统或省社保系统查询,无需申请人提供;
3.工商营业执照: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系统查询;
4.灵活就业证明: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应提供灵活就业证明原件;
办理时限:1个工作日
咨询电话:0550-3032428
服务对象:1.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;2.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;3.灵活就业的劳动者
受理条件:符合服务对象要求
办事程序:
1.申请:线上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请;线下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属的社区(村)申请;
2.受理:社区核对材料无误立即受理;
3.审核: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核通过。
办理材料:
1.身份证明
2.单位就业证明:省智慧就业系统或省社保系统查询,无需申请人提供;
3.工商营业执照: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系统查询;
4.灵活就业证明: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应提供灵活就业证明原件;
办理时限:1个工作日
咨询电话:0550-30324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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